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依据我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对法律咨询服务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求单位: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三、项目概况: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日常工作事务的法律服务
四、服务期限:2年
五、服务范围:选取法律服务单位(具体服务范围见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法律服务单位须具有经南昌市及以上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
(6)法律服务单位拟派驻本项目律师近3年内有担任公立医院或医疗系统法律顾问的相关业绩;
(7)法律服务单位须具有良好的信誉;
(8)法律服务单位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法律服务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0)对近三年内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处罚和考核不合格(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法律服务单位,不得参与报名;
八、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会电话通知参与谈判。
3、相关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4、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九、谈判须知
1、谈判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一正三副,正本需彩印,响应文件必须密封):报名时所要求的基础材料及相关证明资质等。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具体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迟到者视为主动放弃参与资格。
十、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
(工作日内上午:8:30-11:00,下午:2:30-4:00)
2、报名地点:南昌市经开区双港西大街189号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2号楼1楼采购科
3、如有招标采购环节相关疑问可来电进行咨询。
采购科:李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17625
附件: